疫情下如何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官方回应来了

2020年04月20日 15:44  点击:[]

 

 

(一)

疫情下如何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官方回应来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2月1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情况。

口罩近几日产能保持在100%以上

 

国家发改委运行局二级巡视员唐社民:从行业看,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复工复产成效比较明显,比如口罩最近几天的产能一直在100%以上,2月17日的产能利用率达到110%。

四大措施避免复工复产后聚集性疫情风险

 

国资委宣传局局长夏庆丰:
①建立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好主体责任,既要制订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也要制订防护预案和操作指南;

②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分区域、分行业、分项目推进复工复产,对涉及医药等疫情防控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③严格落实企业防控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评估以后再上岗,发现问题果断处理。

④合理安排返岗和生产。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同时,有效降低人员风险。

专车专列服务农民工有序返岗

 

人力资源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鑫:成立了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小组,与有关部门和各地密切配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帮助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

①畅通信息渠道,促进有序返岗。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微信小程序等,动态掌握农民工返岗需求信息,提供出行指导,避免盲目外出。

②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有组织返岗。对成规模、集中性返岗的劳动者,会同相关部门开通专车专列等,努力实现“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

③注重防疫保障,促进安全返岗。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卫生防疫、体温检测等工作,助力职工返岗复工。

多项措施保障复工复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健康

 

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表示,为保障大规模复工复产过程中广大劳动者的健康,要做好:

①返岗员工健康管理监测,设专人测体温;

②加强工作场所防控管理,错峰上下班、就餐;

③加强员工防护,掌握防控知识、佩戴口罩;

④疫情应对与处置,责任措施落实到人,设置隔离观察区。

毕业生数量创新高,“五个一”措施助就业

 

宋鑫:今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将创历史新高,达到874万,就业任务很重。正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完善就业支持举措,千方百计助力毕业生平安顺利就业。

①开展问卷调查;

②组织一系列网络招聘活动

③推送一批在线指导课程,提供职业指导;

④增加线上可办理事项,引导单位推迟体检和录取;

⑤开展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的推介活动。

政策组合拳,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

①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受益面,降低政策门槛,放宽申领条件,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②加大对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允许湖北等重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受益企业范围。还可以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对医疗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可按照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予以返还。

3项举措保障失业人员生活

 

桂桢:

①延长保障期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强化对大龄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

②扩大保障范围。允许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对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其他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期限由各省确定,确保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③优化领金方式,畅通领金渠道。近日,在人社部官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对尚不能实现网上经办的地市,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现不见面服务,既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应发尽发,又有效避免因经办接触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撑能力较强。

 

(来源:人民网微信 ID:people_rmw)

 

 

 

(二)

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卫生健康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即将迎来农民工等人员返岗复工和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责任重大。为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有条件的可组织集中运送直达目的地。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根据春节假期调整和防控疫情安排,抓紧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站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编制发布预防手册,指导劳动者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其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

三、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已离开湖北返乡的劳动者,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办法报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生活确实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同时,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五、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

六、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加快向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归集共享,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根据当地疫情状况和党委政府部署,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时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有序疏导现场流量,及时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检测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疫情的重大决策部署,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加强协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研判当前市场供求,引导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有序招聘求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5日

 

 

 

 

 

(三)

教育部致全国大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2020年初的这场始料未及的疫情和前所未有的庚子春节,让我们成为“宅男”“宅女”,让好友相会变成视频聊天,亲朋相聚变成隔空拜年。蔓延的疫情让我们感受的不仅仅是焦急不安,还有最美“逆行者”带给我们的温暖。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大学生们是与新时代共同前进的一代,相信你们在疫情防控的斗争面前,一定会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与责任,与祖国同命运,与人民共患难,为夺取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斗争的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做“守护者”,就是担使命、保安康。当前,疫情仍在蔓延,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很多医学专业的师生已经奔赴前线,成为病患者坚强的守护者。危急之时唯有担当方显忠诚,让青春在与肆虐的病毒抗争中绽放。在你们还没有掌握相关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阻击疫情时,保护好自己,不让关爱我们的人揪心,就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就是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宽慰,就是在为这场“战疫”作贡献。每一位同学都牵系一个家庭,每一个青年应担当一份使命,自觉做科学的传播者、谣言的粉碎者、健康的守护者、家庭的关爱者。每一位同学的平安,每一个家庭的健康,就是平安华夏、健康中国的坚固基石。

 

做“修行者”,就是宅其身、抱道行。“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在文学经典中陶冶情操、增加才情,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在哲学经典中改进思维、把握规律,增强哲学思辨能力;在伦理经典中知廉耻、明是非、懂荣辱、辨善恶,培养健全的道德品格;在网络资源平台上自主专业学习和自我提升,做到“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通过师生线上切磋琢磨、教学相长。

 

做“识途者”,就是要做到游必有方。为了同学们的健康平安,教育部已做出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决定,这是抗击疫情的需要,也是党和人民对莘莘学子的关心和厚爱。疫情割断不了亲情,无论你身在何方,请记得学校的老师们时刻牵挂着你,也盼望着大家都能以健康、阳光的姿态踏上返校之路。返程之时,也许疫情还没有完全解除,大家务必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学校返校复学工作的相关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和返程规划,游必有方,尽可能缩短返程时间,做到错峰出行、平安出行,在新学期以昂扬向上的姿态展现大学生的满怀豪情和青春活力。

 

亲爱的同学们,乌云遮不住升起的太阳,疫情挡不住春天的来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必胜信念,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夺取抗击疫情斗争的最终胜利。我们也将与学校的老师们一道,在全国各地的校园里期待着在庚子年的春天与大家重逢!

 

2020年2月3日

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四)

暂停现场招聘,开展网络服务……省教育厅“六条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毕业生就业工作

2月3日,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从六个方面着手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具体都有哪些?一起来了解↓↓↓

一、暂停一切现场招聘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原定开学后组织开展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创新就业工作方式方法

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一律改为在校园网上举行,班级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班微信群中开展。各高校要合理安排人员在岗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宣讲活动可采取短视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

三、大力开展网络智能化就业服务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要依托“江西微就业”服务平台的学校管理端口,将收集到的用人单位信息在平台上的“智就业”系统中进行发布。同时,要通知毕业生在手机微信中的“江西微就业”/“职位智能匹配”中设置职位匹配意向。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微视频等在网络上开展招聘宣讲活动,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工作。

四、开展线上就业教学指导

开学延期课不停,延期开学期间,已建有网络教学平台(线上教学平台)的高校,要提前做好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网络教学的各项准备,确保在推迟开学的情况下顺利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网络教学。没有建立网络教学平台的高校,要积极联系国内各大在线开放课程开台,并组织学生选修平台已有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进行学习,或者利用智慧教学系统,即时做好课程录制准备,采取老师在家在教室互动直播或同步课堂进行远程授课。

五、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

用人单位、高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因客观条件制约,学校可依据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如果用人单位需要与毕业生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建议通过快递等方式进行办理。

 六、制订就业工作疫情防控预案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一定要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形成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强大凝聚力。要转变就业服务理念和方式,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中的就业服务工作预案。加强对毕业生、学校一线就业工作人员的关怀和心理的疏导,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五)

我选江西 | 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4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高水平开放试验的批复国函〔2020〕3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江西内陆高水平开放试验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二、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挖掘区域合作潜力,推动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全域统筹、量质双高的开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内陆省份双向高水平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新路子。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试验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督促,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0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陆开放型经济是指具有内陆地区发展特点的开放型经济。其特点在于内陆地区的区位差异。相对于外向型经济,内陆开放型经济强调经济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更加注重提高贸易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以提升区域对外开放的整体功能和区域创新能力。
  一般而言,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市场化程度越高,越接近于开放型经济。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发展开放型经济已成为各国的主流选择。开放型经济与外向型经济的不同在于:外向型经济以出口导向为主,开放型经济则以降低关税壁垒和提高资本自由流动程度为主。在开放型经济中,既出口,也进口,基本不存在孰重孰轻的问题,关键在于发挥比较优势;既吸引外资,也对外投资,对资本流动限制较少。  国务院在中国内陆地区先后批准设立了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2012年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30号),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原则同意《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标志着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为中国内陆地区第一个对外开放试验区、全国首个以整省域为单位的试验区。   2016年8月5日,国务院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42号),试验区的范围为全境。

 

来源 | 南昌晚报·

 

(六)

致我省全体返校同学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乔木亭亭倚盖苍,栉风沐雨自担当。”岁末年初,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大江南北。这场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举国上下众志成城,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医务工作者义无反顾、日夜奋战,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挺身而出、敢打硬仗,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坚守岗位、日夜值守,志愿者真诚奉献、不辞辛劳,一批批“90后”“00后”也冲锋在前。同学们也高度自觉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服从学校和老师的安排,放假不放松,停课不停学,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你们也是好样的!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阴霾终将散去,神州大地已然春暖花开。同学们也终于迎来了返校学习的好消息。4月7日(星期二),全省高三、初三和中职毕业年级学生就将重返久违的校园,见到想念已久的老师和同学。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琅琅书声又将在校园上空回荡,教学相长、奋进激扬的音符将谱写最美的人间四月天!

返校学习并不意味着疫情结束,继续做好自我防控至关重要。希望你们继续保持自我防护意识,始终把安全和健康置于首位,密切关注省教育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复学和防控相关要求;每天坚持通过“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填报身体状况;上学和放学途中,“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且全程戴口罩,不进入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其他场所、不与除家人和学校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到校以后,要按要求及时登记相关信息。你们作为学校首批返校的大哥哥、大姐姐,要为后面陆续返校的学弟学妹们作表率、作榜样。在校学习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养成勤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对校园活动、用餐、住宿的闭环管理规定,每天配合学校测量体温,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出现发烧、咳嗽等疫情疑似症状须及时向老师报告。

“摧伤虽多意愈厉,直与天地争春回。”一次疫情,挡不住中国人民前进的步伐、挡不住中华民族实现梦想的步伐。同学们,有阴影的地方,必定有阳光。希望你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倍加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返校学习时光,科学制定自己的学习、生活计划,做到防疫、学习两不误。最后,希望你们在这个特殊时期,经受考验、磨砺品格,以更加健康的体魄、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奋进的姿态,追梦青春,扬帆远航。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来源:江西教育网

 

(七)

事业单位、国企、“三支一扶”……今年这些单位将扩大招聘!

今明两年,全国事业单位空缺岗主招高校毕业生;湖北事业单位招聘计划30000名以上、公务员招录计划增加20%;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要求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
近日,国家出台多项稳就业举措,2020年国企、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公务员等单位将扩大招聘。

 

国务院办公厅: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招聘规模

 

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应征入伍等招聘招募和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意见》明确,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

 

两部委: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主招高校毕业生

 

3月11日,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湖北省事业单位可以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增加就业机会。

 

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

 

湖北公务员招录计划增加20%

 

公务员招录计划增加20%、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公开招聘20000人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对2020年扩大招录招聘规模明确了具体要求。
通知显示,2020年湖北省公务员招录计划增加20%,选调生招录计划增加50%,事业单位招聘计划30000名以上,鼓励县乡机关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除按规定需要优先录(聘)用的人员外,各级事业单位2020年和2021年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公开招聘20000名基层教师、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社区(村)专职工作者等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同时,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录2000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录8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录3600名。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党建头条

 

 

 

(八)

我省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职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作出部署

鉴于全省所有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由二级降为三级,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两手抓、两不误”工作部署,充分考虑到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关切和愿望,3月20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的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部分学生返校学习时间明确为4月7日

通知明确,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4月7日(星期二)返校学习。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和高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省教育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组织相关方面科学研判后,确定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幼儿园、高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时间,适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返校学习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通知指出,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坚持三条基本原则:坚持确保安全、统筹兼顾原则,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坚持分段错峰、稳步推进原则,学校根据规模大小,安排相应间隔时间,学生错峰上下学,避免人员聚集;坚持责任落实、保障落实原则,落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和物资保障到位。

各地各校要完善学生返校学习条件

就学生返校学习的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学生返校学习的条件,确保各项制度到位、人员排查到位、物资设施到位、培训演练到位、核查验收到位。要通过“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并持续对其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监测,坚决防止疫情进入校园;要配齐配足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体温枪(计)、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口罩应按照每人每天2个的要求,保证持续供应;要组织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疫情处置预案实地演练,查找漏洞,完善预案。

 

按照“学生返校预案不完善不予返校、返校人员排查管理不到位不予返校、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不予返校、防疫物资储备不充分不予返校、防控措施不落实不予返校”的要求,各地核查验收组将对学校的准备工作逐一进行核查验收,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学习。

师生员工在校须佩戴口罩

就学生和家长普遍关心的返校后学生管理工作,通知指出,学生返校学习后,师生员工在校须佩戴口罩,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寄宿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离校,提倡有条件的学校教职工和走读生进校后完成当日所有教学、工作或学习任务后离校。走读生较多的学校应错峰上下学。每日报告自身健康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园按照“网格化”要求,实行划区划片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让学生分散就座。严禁学校大班额上课。在疫情结束前,暂停大型聚集活动、合班上课,图书馆暂不对外开放,必要时停止使用功能室、实验室等。中等职业学校可按原定教学安排,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师生在校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

就加强就餐管理工作,通知明确,师生在校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寄宿生一律在校内就餐,不得在校外餐饮店就餐。视情况学生可分批返回教室、宿舍就餐,或分餐配送至教室。条件允许的学生,可以回家就餐。

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

通知指出,加强住宿管理,寄宿学生必须一人一床,有条件的学校每间宿舍人数较平时减半安排。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避免人群交叉。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无独立洗浴间的学生宿舍实行学生分批次隔位洗浴。

精心准备好“返校复学第一课”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以新冠肺炎防控、春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为重点,精心准备好“返校复学第一课”。要把“战疫情”开成科普课、励志课、思政课,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增强责任担当。

暂不能返校就读的学生安排专人辅导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心关爱工作。对因在重点疫区、身体原因或感染新冠肺炎等暂不能返校就读的学生、贫困家庭子女以及留守儿童,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教学辅导及关心关爱工作。

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合作,指导学生和家长做好家庭防护,出现疫情疑似症状时立即报告班主任。各地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公交企业与学校对接,根据学生出行需求优化公交线路,因地制宜开通定制公交、大站快线公交、微公交;鼓励有条件的家长自行接送学生上下学;家住学校附近的,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暂时停课并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学生返校学习的相关工作专题研究,统筹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和宣传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学生返校学习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校园管控、往返交通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网络工作体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学生和家长要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各地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的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并问责。

 

组织学生返校学习是涉及面广、社会关切的重大民生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的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前准备充分、返校时井然有序、返校后安全平稳,切实做到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出口重点企业开复工,以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等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进带动其他行业和地区就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督促其落实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加快制定和完善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措施。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应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重要条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与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六)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推广健康信息互认等机制,提升对成规模集中返岗劳动者的输送保障能力。引导劳动者有序求职就业,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鼓励低风险地区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对组织集中返岗、劳务输出涉及的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给予支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就地就近就业。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行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群体就业。(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利用公益性岗位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优先对贫困劳动力托底安置。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52个未摘帽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的支持力度。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九)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烟草局、邮政局等部门和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共青团中央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十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2020年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建立农资点对点保障运输绿色通道,支持湖北省组织农业生产。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省倾斜。做好湖北省疫情解除后的就业工作,加大资金、政策、项目倾斜,开展专场招聘和专项帮扶。维护就业公平,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十七)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动态发布新职业,组织制定急需紧缺职业技能标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优化就业服务。2020年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对大龄和低技能劳动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求职、应聘等专门服务。低风险地区可有序开展小型专项供需对接活动。优化用工指导服务,鼓励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依法规范裁员行为。(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同向发力,围绕稳就业需要,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稳岗补贴投入力度。支持市县政府根据稳就业工作推进和政策实施需要,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职业培训、风险储备等方面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大的地区,要加速稳岗返还、保生活政策落地见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表扬激励。持续开展就业工作表扬激励,完善激励办法,对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及时予以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表扬激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督促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相关督查工作中将稳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重点督促政策服务落地及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对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完善劳动力调查,研究建立省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启动就业岗位调查,做好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上述新增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政策实施,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

高校毕业生看过来,就业服务办事大厅延时服务时间有调整!

经省教育厅批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事大厅延时服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予以调整,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实行集中时间段办理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日延时服务安排

正常工作日中午12:00—14:00,提供所有业务办理。

双休日(周六)、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安排

1.双休日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提供所有业务办理。

周日不再办理业务。

2.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时间安排表↓↓↓

 

就业服务都有哪些?

  全省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

  外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回省报到及签转;

  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

  学历认证咨询及指导网上办理程序;

  …………

服务地址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一楼服务大厅

(本文来源:江西微就业)

 

(十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创新招聘方式,尽量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线上报名、笔试、面试。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可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招聘的,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笔试、面试。

二、要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湖北省事业单位可以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三、要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增加就业机会。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集中发布;要有针对性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

四、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五、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对今明两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六、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统筹毕业和招聘工作的衔接,优化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报到等工作,保障疫情高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平参加招聘的权益,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爱落实到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十二)

关于举办江西省国有企业及中央驻赣企业面向省内2020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智能化就业招聘周活动通知

 

 

 

 

 

 

 

 

(十三)

@2020届毕业生,最新就业政策来了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号)

 

(十四)

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十五)

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十六)

@高校毕业生,关于“三支一扶”,这些知识你需要知道!

政策导读

从2006年开始,国家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向基层选派36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2019年全国将招募2.7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那么三支一扶“到底是什么?如何参与?很多高校毕业生对此还很模糊,那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即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支教计划是指到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服务;支农计划主要是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服务;支医计划是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扶贫计划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服务,工作时限一般为2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之一。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如何报名?报名条件有哪些?

如何报名?

1、有报考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相应省份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获取报考信息;

2、“三支一扶”报名入口在各省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网或者人才网,具体详见各省政策;

3、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应保证自己的身体、时间等符合“三支一扶”服务期的完整性并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志愿服务工作。

 

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满足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此为报名的一般条件,具体报名条件参见各省市下发的招募公告中有关报名的相关要求。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各市资格初审>>个人报名确认>>准考证打印

 

“三支一扶”人员享有哪些补贴和权利?

权利

“三支一扶”人员享有工作生活补助,西部地区按每人每年3万元给予补助,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按每人每年4万元给予补助;中部地区按每人每年2.4万元给予补助;东部地区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还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央财政给予新招募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义务

“三支一扶”人员要在基层服务两年,上岗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服务,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和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规章,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完成服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服务期间,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单位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向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报经区“三支一扶”办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因正常休假离开服务单位的,应与服务单位保持联系;服务期满,应参加考核,并递交工作总结;离岗前须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

“三支一扶”问题解答

招募地区包括哪些?

一般各地在每年3-6月份发布招募公告,公布具体要求。名额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招募岗位继续向扶贫和支农类岗位倾斜。新增招募名额主要用于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实施招募计划单列。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时间是否算作工龄?

《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规定),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因此参加“三支一扶”的服务时间算作工龄。

 

专项培训都包括什么?

中央将继续支持各地开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全年培训80000人次。各级行业及主管部门指导“三支一扶”人员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使 “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在基层锻炼成长。

 

“三支一扶”人员创业环境怎么样?

各地要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等活动。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

 

参加前无工作经历“三支一扶”人员就业优惠有哪些?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及考研加分政策是怎样的?

按规定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等方式向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推送“三支一扶”人员。如期满考核合格想考研,给有“三支一扶”相关经验的人员加10分。

来源: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十七)

关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免于参加地方单位毕业实习的通知

 

 

 

 

 

 

(二十二)

教育部发文进一步部署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3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各高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拓宽就业和升学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
要创新推进网上就业服务。利用部、省、校就业网络以及社会招聘网站,联合举办“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24小时365天招聘活动),严格信息审核,确保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真实准确。推出一批线上就业创业精品课程、就业网站信息和就业政策汇编。鼓励通过网络实现人岗信息精准推送、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通知》要求——
要拓宽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渠道。教育系统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扩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倾斜。扩大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规模,主要由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安排面向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
《通知》强调——
要关爱和帮扶就业重点群体。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和疫情影响,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强化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扩大“特岗计划”在湖北高校招募规模,更大力度扩大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举办湖北省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专场网上招聘活动。
《通知》要求——
要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严密防范招聘陷阱等不法行为,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高校要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学校要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续提供就业服务。
《通知》最后强调——
各地各高校要强化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和对高校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活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丨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十八)

@高校毕业生,最新就业政策来了!

 

 

 

 

 

 

 

 

 

 

(来源:人民日报)

 

 

 

(十九)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将在32-6日举办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第一次网络智能化就业招聘周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毕业生的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决定举办江西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第一次网络智能化就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招聘周活动名称

     江西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第一次网络智能化就业招聘周

二、举办时间

  2020年3月2日-6日

三、网络招聘周举办平台

   手机微信平台服务号:《江西微就业》

四、举办单位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江西省大学生就业人才网

五、参加对象

  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相关用人单位

六、参加流程

       1.用人单位参加流程:由江西省大学生就业人才网进行邀请。

       2.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流程:

 

注:毕业生至少要在招聘会开始前一天在《江西微就业》服务平台中“设置职位匹配意向”;毕业生要在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约定时间进行微信视频面试。

 

(来源: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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