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确保安全稳定,根据《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的界定
2017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5月6日止。如2016年11月28日以后教学进程中安排有实习实训的班级,由二级院根据学生预就业情况是否保留实习,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生办理顶岗实习离校程序
毕业生顶岗实习按以下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1、凡经学校推荐就业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且到就业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毕业生,由分院通知毕业生办理顶岗实习离校手续;
2、凡自主择业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出具单位接收函,经个人书面申请,由分院办理顶岗实习离校手续。
3、对明确表示不参加学校推荐就业且要求自主择业顶岗实习单位的毕业生,经个人书面申请、家长意见书,可由分院办理顶岗实习离校手续。
4、凡经学校推荐就业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单位,各分院应要求用人单位为学生办理相关劳动保险;对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敦促学生要求接受其顶岗实习的单位办理相关劳动保险。
三、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1、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按照《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关于运用顶岗实习网络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
2、毕业生离校参加顶岗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召集所指导的学生,明确相关任务和要求,返校时应提交顶岗实习鉴定考核表、顶岗实习周记和总结报告,指导教师依据顶岗实习鉴定考核表、顶岗实习周记和总结报告、学生平台使用记录(含互动交流、专业指导、提问答疑、上传周记等)、答辩情况综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凡不能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将不能正常毕业。
3、凡一个单位有3人以上顶岗实习的,必须明确1名联络员;5人以上必须明确1名负责人;20人以上必须成立临时班委会和团支部,有条件的可成立党支部;同一实习单位有跨分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由多数毕业生所在分院负责管理,少数毕业生所在院系成立联系小组,服从多数毕业生所在分院管理。各联系人主要负责与班主任、分院及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报告毕业生顶岗实习动态,传达学校的要求,并维护毕业生在顶岗实习单位的正当权益。
4、各毕业班要建立相互联系的公共平台,如QQ群、飞信群、微信群等;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必须每半个月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班主任报告一次。
5、毕业生变更实习单位或通讯方式,必须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各班主任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转告。
6、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党支部要加强毕业生党员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考核与管理。
四、在校毕业生教学组织及就业推荐工作
对暂未落实顶岗实习的在校毕业生,各二级院要做好教学组织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1、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1月15日期间不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各二级院可根据班级人数进行动态整合,安排学生在校内实训场地开展实训,并按实践教学有关规定提交实习实训安排表,2017年1月15日后学生原则上须参加顶岗实习。
2、教学组织实施。按教学规范实施,每次教学学生须签到,每个教学环节须考核,教学考核突出过程考核,学生考勤和教学考核纳入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综合评定内容。
3、教学检查监控。实行学校、分院二级管理,加强检查频度和力度,做好检查记录,教学情况纳入院系、班主任、教师本学期考核内容。
4、在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各分院要继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有计划、有节奏地继续做好在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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