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个党风廉政建设月廉政理论学习参考资料.docx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
2.《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4.《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5.《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6.《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7.《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8.《用铁规矩锻造好作风——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综述》
9.《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0.《江西: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蔡奇主持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讲话 李希出席并讲话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5-08-30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下大气力把党建设好,打造一支党性纯洁的队伍、纪律严明的队伍,使我们党始终不负人民,团结带领人民顺利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这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坚持从上到下一贯到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务实精准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扎实,取得明显成效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下大气力把党建设好,打造一支党性纯洁的队伍、纪律严明的队伍,使我们党始终不负人民,团结带领人民顺利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习近平指出,这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坚持从上到下一贯到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务实精准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扎实,取得明显成效。
习近平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要增强作风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引导。要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动真格整改整治,持续释放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强化监督执纪,抓实党组织日常监督,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顶风违纪的速查严处。要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铁规矩锻造好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民造福。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9日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总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阐明制定和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肯定学习教育成效,对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全党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形势任务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意义。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全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这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认真参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热情支持,在一体推进学查改、动真碰硬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补齐作风建设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作风建设的认识,牢固树立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思想观念。要以多种方式强化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堤坝,自觉养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好习惯。要持续纠治作风顽疾,健全经常性发现和解决作风问题机制,提高监督穿透力和有效性,对需要长期根治的问题盯住不放、寸步不让。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铲除“四风”问题土壤。要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狠抓制度执行,切实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严管严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作风建设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石泰峰、李书磊、穆虹出席会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 人民日报 》( 2025年08月30日 01 版)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5-05-16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5月16日出版的第10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
文章强调,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履行好执政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纪律松弛、作风飘浮状况显著改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氛围基本形成,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文章指出,八项规定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做起改进工作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带头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就是要以实际行动给全党改进作风作好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上而下,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自觉起示范带头作用。只要我们动真格抓,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文章指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四风”问题根上是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决不允许死灰复燃!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研究针对性举措,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只要以滚石上山的劲头、爬坡过坎的勇气,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深化整治、见底见效,就能一步步实现弊绝风清、海晏河清。
文章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 人民日报 》( 2025年05月16日 01 版)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4-12-16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12月16日出版的第24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文章强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在毛泽东同志当年给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第一个答案基础上,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文章指出,在新时代10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中,我们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认识,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系统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
文章指出,我们党追求的理想崇高而神圣,肩负的使命艰巨而繁重,只有以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警醒自己,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自己,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才能确保党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同时要看到,随着形势任务、外部环境变化和党员队伍自身变化,党内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及时消除各种消极影响,确保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这就是为什么要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道理所在。
文章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谋私利就有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就能谋根本、谋大利,就能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检视自身、常思己过;不讳疾忌医、不文过饰非,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就能有力回击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这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奥秘所在,也是我们党能够推进自我革命的底气所在。
文章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实践中需要把握好以下问题。第一,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第二,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第三,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第四,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第五,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第六,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第七,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第八,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第九,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
文章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也无止境。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
《 人民日报 》( 2024年12月16日 01 版)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5-07-01
■ 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一条重要经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在提高认识、增强党性、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监督执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到位
■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勇于直面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狠刹各种不正之风,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取得实效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下午就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致以“七一”的节日问候!他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一条重要经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在提高认识、增强党性、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监督执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到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赵保国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立铁规矩、强硬约束,坚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带头做起,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纠治“四风”开展集中教育和一系列专项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和推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刹住了不少过去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祛除了一些多年难以祛除的顽瘴痼疾,解决了很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推动管党治党水平整体提升,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肩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执政环境异常复杂,自我革命这根弦必须绷得更紧。党组织和党员无论处在哪个层级、担负什么工作,都应该有自我革命的责任。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更要在自我革命上以身作则。
习近平指出,推进自我革命,必须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增强党性,重在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要加强理论武装,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在干事创业中磨砺奋斗人生,在为民造福中升华道德境界;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勇于自我省察,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各方面监督。选人用人要加强党性鉴别,注重考察干部的境界格局和忠诚度廉洁度。
习近平强调,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要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注重查找权力运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要严格制度执行,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全过程监督权力运行。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
习近平指出,从严监督执纪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利器,对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处理。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前哨”作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强化党组织日常监督,切实提高穿透力和有效性。要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将党风党纪硬要求变为硬举措、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向全党释放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信号,形成震慑效应。
习近平强调,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构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每一种责任都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要为全党树标杆、作表率。
习近平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勇于直面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狠刹各种不正之风,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取得实效。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01日 01 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党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 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用车、住宿、用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人事、外专等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八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九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二十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违规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地方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用车、住宿、用餐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七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和实行符合国情的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从严配备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定向化保障的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十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等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十三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六条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
第三十七条 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四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以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统一列入预算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六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
第四十八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九条 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一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追责
第五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
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关结果。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监督。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
第五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三)指使、纵容管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
(五)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
(六)其他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
(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为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制定如下规定。
一、切实精简文件
1.严控文件数量。地方和部门发文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严格控制临时性、配套类、分工类发文。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过上年度的应当向上级党委办公厅(室)书面说明。议事协调机构、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加强日常动态监测,防止以“红头”变“白头”、正式改便笺、多文合一等方式规避发文数量管理。
2.提升文件质量。坚持“短实新”文风,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文件应当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着重提出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一般不必阐述形势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原则等内容,确需阐述的应当简明扼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保障等内容应当精炼。配套文件应当直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不得简单照搬照抄上位文件。
3.加强评估审查。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加强政策性、合法合规性审查,一般不提出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制定配套文件的要求;除专门文件外,文件原则上不对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工资福利待遇、创建示范、达标、“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二、严格精简会议
4.严控会议数量。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法定性、制度性会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系统本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各级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各级召开日常性会议应当精简务实、控制频次,可以合并研究审议的事项应当合并。对上级精神不刻意搞开会传达不过夜。未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含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对已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压减现场观摩会、推进会等频次数量。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部署。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对年度综合性会议加大统筹力度,防止年底年初扎堆开会,明显减少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参加的会议数量。
5.控制规模规格。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层级,只安排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不搞层层陪会。合理确定会议规格,由分管负责同志召集部署的会议,一般不要求下级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未经同级党委批准,不得要求下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参会。不简单以出席会议领导级别对参会人员提出相应级别要求,可由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可由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要求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参会。中央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市县及以下单位参会,省级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县以下单位参会。
6.提升质量效率。从严落实开短会、讲短话要求,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加的会议一般不同时讲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或者会议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有发言安排的应当控制发言时间,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表态。安排分组讨论的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半,其他会议一般安排半天以内。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可不集中开会。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7.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拟开展的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年度计划执行,原则上每部门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应当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应当联合开展。加大对部门内设机构和行业系统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力度,未经报备不得开展。计划外确需开展的应当一事一报。不得打包报计划、执行搞拆分,不得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调研结果不得作为考核问责的依据。不在部门文件、领导讲话等中设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般不要求地方层层配套开展。每年年初、年中,对拟实地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加强统筹调度优化,错开时间和地点。除应急类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外,每个省全年平均每月接受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实地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规定次数,市县乡三级接受上级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次数,由省级党委参照作出规定。省市县加强对本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计划和备案管理。
8.改进方式方法。上级部门到地方督查检查考核调研,不得动辄要求见主要负责同志,不得频繁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得将获得领导同志批示以及在刊物和媒体刊发文章信息、经验做法等作为督查检查考核内容。不把是否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标准,不得工作刚部署就安排督查检查考核。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不召开动员会、反馈会。对督查检查考核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留足整改时间。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统筹做好追责问责和容错纠错工作,不得以问责代替整改,未经规定程序、事实未查清之前不对干部进行追责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压减考核指标,压缩提供材料的文字量,突出考核重点,不层层加码,不“搭车”设置考核内容。不得随意设置“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不得通过签订承诺书、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挂牌督办等方式变相设置考核事项。不得按月度、季度频繁搞排名通报。不得以通报排名的形式变相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
9.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省市县三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合理统筹对基层的督查检查事项,不得向同一地方反复安排督查检查事项,不得就同一事项层层对同一地方开展督查检查,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县及以下单位的所有考核事项合并开展,对县、乡、村的考核分别由市、县、乡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单位不单独开展考核。
四、规范借调干部
10.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干部。
11.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上级机关、单位从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应当聚焦工作急需,从严控制数量。确需借调的,应当经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批同意后,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单位和本人同意。
五、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
12.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一般不向下延伸到县级;现有多个政务应用程序到基层的,应当逐步清理压减整合。各地区对面向县以下单位的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清理整合。不得随意向基层要数据材料,需要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的,原则上应当通过省级平台报送并推动数据共享,能够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或者共享获取的数据材料,不再要求基层报送、实现同类材料“最多报一次”,不得再要求重复报送纸质材料,部门不得要求另行报送。市县级政务应用程序的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应当逐步与省级平台相应功能整合统一。
13.严格建设管理。严格政务应用程序立项审核,并纳入统一技术监管,未经信息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新建。行业系统已建有统一政务应用程序的,应当向地方开放相关权限,推进垂管系统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地方不再重复建设。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规定外,其他各类政务应用程序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
14.防止功能异化。不得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不得考核通报用户安装使用率,不得强制要求定期登录等。不得把政务应用程序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主要载体,不得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非必要不得强制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等。
六、规范明晰基层权责
15.建立健全职责清单。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村(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将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务的责任主体。加强对“某长制”、网格员等的统筹规范,不得随意新增事项。
16.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不得随意以落实属地管理、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制度上墙等方式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转嫁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已下放的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继续保留,同步下放相关资源;专业性技术性强、经评估无力承接的事项及时调整上收。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可依法购买服务。
17.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精简整合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设立的各类村(社区)工作机制,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批准,不得要求村级组织设立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工作站、协会等工作机构并挂牌、配备力量。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规定村(社区)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除法定挂牌外不得增加。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不得要求村(社区)出具缺乏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取消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要求村(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
18.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不得简单以信访数量的多少评价基层信访工作,对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和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进行排名、通报、考核、问责,使基层将更多精力放到推动矛盾排查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来。
七、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
19.精简种类数量。大幅减少各种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新增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以及“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市县级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以及乡镇(街道)不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不搞创建结果排名。
20.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创建示范活动不得脱离地方资源禀赋条件和产业发展实际,不得搞“运动式”、“作秀式”、“一阵风”,不对氛围营造提要求,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参与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坚持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创建示范活动不得收取费用,不得以搞合作、拉赞助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21.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对现有的达标活动进行清理,已经开展的期满后自行取消。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执行并抓好贯彻落实,及时纠治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带头落实。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新闻舆论监督等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规定的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用铁规矩锻造好作风——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综述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 2025-08-29 20:00
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今年3月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
精心谋划、精准指导,推动学习教育在全党扎实开展
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的今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全国两会闭幕不到一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刚刚启动,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贵州、云南考察调研。
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及党中央决定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深远考量——
“这些年,八项规定确实是推动了根本性的变化,风气为之一新,过去积重难返的现象大部分没有了。同时要看到,有一些地方发生了松动,有一些方面还存在盲区死角,一些不良风气出现了反弹回潮。钉钉子嘛,再钉几下,久久为功,化风为俗。”
新时代新的伟大篇章正在书写。2025年,“十四五”即将收官、“十五五”正在谋划。
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这次学习教育,把关定向、全程指导、亲自推动,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全党开展好学习教育指明方向——
在贵州、云南考察调研,叮嘱“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党中央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聚焦主题、简约务实地组织好学习教育,不要搞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本身就是八项规定要反对的”;
在河南考察调研,强调“切实把作风硬要求变成硬措施、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在山西考察调研,指出“要抓紧抓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后续工作,查摆问题要真,整改措施要实,确保取得实效”;
…………
今年“七一”前夕,6月30日,北京中南海,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
在这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一条重要经验。
“我们党肩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执政环境异常复杂,自我革命这根弦必须绷得更紧。”由作风建设谈到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在提高认识、增强党性、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监督执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到位”的明确要求,传递出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鲜明信号。
既有政治性、思想性,也有针对性、指导性,习近平总书记既提出明确要求,也以身作则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党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树立了光辉榜样。
精心部署,雷厉风行。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牢牢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和工作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025年3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3月12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学习教育工作。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成立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把握目标要求、精心谋划部署、及时调度推进,党委(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抓落实,推动学习教育一贯到底。
加强督促指导,是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就派出指导组督导组、整治违规吃喝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学习教育期间,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批共4起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严督实导,解决问题。党中央先后分两批派出11个中央指导组,对30个地方和单位开展指导督导。与此同时,各地和有关单位共计派出8513个督导组,对近2.1万个地方和单位开展督导工作。
各中央指导组和督导组坚持同题共答、从严审核把关、推动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推动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以点促面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层层落实、步步深入。
在各级党组织的扎实部署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开展学习教育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以实际行动让铁规矩更铁、硬杠杠更硬。
聚焦主题、注重实效,一体推进学查改
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
聚焦主题,深化学习研讨——
依托各党支部,将151名青年干部分为4个理论小组,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制定学习计划,以“领学+解读+讨论”的形式,每周一主题、每月一研讨……
在四川成都,市纪委监委突出抓好年轻干部学习教育,以丰富多样的青年理论学习活动,帮助年轻干部在思想碰撞中再学习、再领悟、再深化。
这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学思想”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线,聚焦主题深化学习研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一个缩影。
原原本本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着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筑牢根基;中央统战部、中联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用好各类学习平台,采取宣讲辅导、党员轮训等方式,推动学习教育有效覆盖;上海、辽宁、吉林、甘肃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研讨交流、促进深化转化。
结合案例学。北京、天津、安徽、河南、湖北梳理印发典型案例,采取集中阅看、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江苏、浙江、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利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
分类指导学。广东、云南、西藏、新疆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学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将学习教育相关内容作为必修课程列入教学计划、覆盖所有班次;国家开发银行、中国电科、国家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移动针对不同群体特点,用好各类学习平台,采取宣讲辅导、党员轮训、送学上门等方式,推动学习教育有效覆盖。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穿全过程,学习好运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权威学习材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见实效。
对标对表,深入查摆问题——
党员干部走进企业项目、农村社区听取意见建议,畅通“融媒问政”、12345热线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
在贵州省贵阳市,当地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紧盯形式主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方面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取得显著成效。
学习教育过程中,贵州结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信访反映以及扫黑除恶等发现的问题逐条对照“过筛子”,及时查摆、动态更新,推动各地各单位问题查摆由虚向实、由浅入深,从严抓好整改整治。
查摆问题的过程,就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中央金融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清单、隐形变异的作风问题清单,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深刻检视;
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改革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坚持边学习边检视,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深入查摆问题,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列出清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重庆、广西、青海、宁夏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真,动态更新查摆问题清单;
…………
积极对标对表,深挖问题根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查全、查深、查实的要求,着力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
动真碰硬,推进整改整治——
“小区配套设施不足、水电不稳、健身器材短缺,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在山西省吕梁市开展的一场市县领导定期深入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座谈活动中,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学府社区有居民反映问题。调研领导当即召集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办公,逐项明确责任主体与解决时限。
始终聚焦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是学习教育的题中之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对集中整治问题实行销号管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进行提醒督促,对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及时纠正。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着力抓好立行立改,持续梳理更新清单,聚焦师生切身利益,推动大家反映集中和关心关切的问题整改到位。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推行“蹲点进网格”“徒步走城区”等调研工作法,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解决路面破损、私搭乱建等问题;福建晋江采取多种措施,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等提供政策支持,助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以“亲加奔——干群对话解难题”活动为抓手,推动解决了水利沟渠淤泥堵塞、水渠损坏影响灌溉等多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真抓狠抓违规吃喝等11个方面突出问题,既真刀真枪解决突出问题,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也将实事求是挺在前面,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不等不靠、即知即改、马上就改、改出成效,不搞一阵风、一刀切。
开门教育,群众可感可及——
拧开水龙头,清澈的自来水哗哗流出,在湖南常德武陵区芦荻山乡金狮堤社区,正在家中厨房洗菜的孙家顺老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在过去,金狮堤社区及周边供水管网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用水高峰期水压不足、水量不大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学习教育中,当地积极倾听群众诉求、征集意见建议,迅速启动管网改造,彻底解决了社区及周边600多户居民用水问题。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来不得半点虚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开门教育作为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有效途径,广大党员干部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深入乡村振兴一线、实体经济一线、社会治理一线,摸清群众急难愁盼,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作风建设成效如何,群众的感受最真切。
生态环境部组织党员干部扑下身子、深入一线,认真听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关于进一步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噪声、油烟、黑臭水体、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惠农惠牧惠企政策落实上想办法出实招,结合“党员中心户”“双进双服务”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察民情、听民意,立足岗位作贡献;
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立足优化业务流程贴合群众需求,改革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实现生育津贴的快速精准发放。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市共有2.57万人次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领取生育津贴待遇;
…………
在担当作为中下真功,在服务群众中见实效。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敢开门”“真开门”,在查与改的过程中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很多群众说,通过学习教育,看到了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看到了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态度,看到了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
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一场全面深刻、叩问灵魂、培土加固的作风洗礼,广大党员干部普遍经历了一次集中的思想淬炼、党性锻炼、政治历练,普遍对党的自我革命进行了再认识再深化再行动,党的作风实现整体性提升。
但也必须清楚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土壤尚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存量未尽、增量仍然易发多发,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反腐必须打持久战。
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巩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今年“五一”、端午假期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释放出对作风问题“零容忍”、露头就打、一严到底的清晰信号。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响鼓重锤、猛药去疴整改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狠刹“四风”隐形变异,严查快处并公开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起来,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数据显示,2025年3月至7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4.5万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更加浓厚。
踏上新征程,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把正风肃纪反腐贯通起来,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
在“常”“长”上下功夫,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不另外安排菜品、拿手机扫二维码支付……在江西,“赣餐码”平台的推广运用,打通了省市县乡四级5291家机关食堂的异地就餐支付及结算业务,基本实现了全省公务就餐“一码通刷、一网覆盖、一体监管”,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
“现在扫码就餐,各吃各的,更简单、更轻松”,基层干部的心声,是改革成效的最直观体现。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堵住制度漏洞,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踏上新征程,必须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抓出自觉、形成习惯,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坚持“干”字为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组建党员突击队,昼夜轮班值守巡查;连夜冒雨排查隐患、转移群众;全力开展恢复重建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多地遭遇持续性强降雨,人民群众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面对来势汹汹的洪涝灾害,党员干部闻“汛”而动,为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挺身向前,留下一个个昼夜奔忙的动人身影。
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学习教育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振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强大动力。
今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面对复杂变化的内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饱满的精神状态,是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
踏上新征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保持定力、严管严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作风建设,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必将引领“中国号”巨轮继续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9-23 17:0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秋、国庆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一以贯之、寸步不让。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至2023年,刘星泰在牵头推进海南省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中,无视有关规定要求,3年内仅2次顺道前往现场调研,每次停留不足半小时,并安排拍照“打卡”。多次违规收受党政干部、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酒水、高档定制服装等礼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刘星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天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洪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安排家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洪海在中秋节、春节等节点,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邀请,安排家属赴国内外多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长期借用私营企业2辆汽车,供其本人和家人使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王洪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中国进出口银行原公司客户部总经理朱灿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3年,朱灿璋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尔夫球包、手机等礼品。朱灿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朝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5年4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胡朝林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宴请当日为单位带班领导;多次在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等礼品。胡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湖南省岳阳市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喻飞跃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5年4月学习教育期间,喻飞跃先后2次宴请岳阳市有关公职人员,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酒水和餐费;违规使用公车赴宴、接送人员。喻飞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吉林省局烟叶管理处处长曲景民安排无实质调研任务的人员参加考察调研,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曲景民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吉林省松原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于2023年5月至6月2次带队赴外地考察调研,未严格控制外出考察调研的人员,多名参加调研的人员没有实质调研任务;2024年1月,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曲景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明以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9月,碌曲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在云南举办培训班。带队领导李建明刻意增加旅游景点线路,随意压缩课堂学习时间、删减现场教学环节用于参观旅游。李建明还超标准入住豪华套房,多名参训学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费用均由公款报销。碌曲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对课程设置、地点选择等未认真进行论证,对培训方案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对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李建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他参加培训人员以及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受到相应处理。
国家电投宁夏铝电公司中卫新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兴华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25年4月学习教育期间,中卫新能源公司在接受上级安全检查期间,刘兴华多次违规宴请或安排下属宴请安全检查组,相关费用由下属虚构商务招待等事项用公款报销。刘兴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必须一抓到底、毫不松懈,用铁规矩锻造好作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做实党组织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不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用好从严监督执纪的利器,速查严处顶风违纪行为,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始终保持高压惩治态势。要紧盯“四风”老问题新情况,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露头就打,对不作为乱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等现象及时纠正,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让干部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中秋、国庆将至,要加强提示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江西: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21 18:06:00
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高度,以上率下狠抓作风建设,有力推动新时代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为: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温治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2年至2024年,温治明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国企混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礼金、购物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将家庭日常开支和个人费用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温治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唤虎搞“形象工程”,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等问题。2013年至2022年,高唤虎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盲目拍板决策实施夜景提升项目;长期占用下属企业新购买的车辆,安排专职司机为其服务。高唤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肖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3年,肖兵在担任县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职务晋升方面为下属和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加油卡、礼金,多次接受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肖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新余市渝水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简永根违规收受茅台酒问题。2024年9月,简永根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以“中秋节礼”名义所送的茅台酒,被明察暗访组当场发现。简永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贵溪市民政局原局长洪明友套取资金送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2016年至2024年,洪明友在任乡镇党委书记、市民政局局长期间,采取虚增工程量、虚增采购等方式套取资金购买烟酒,用于跑跑送送;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的高档烟酒、土特产和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洪明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信丰县卫健委二级主任科员王小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王小明在带队开展全县卫生健康年终考核等工作期间,多次接受乡镇卫生院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王小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南丰县白舍镇政府干部王华鹏违规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醉驾问题。2023年9月,王华鹏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且逃逸,被交警查获。经循线深挖,发现当晚其组织饭局并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费用问题。王华鹏被开除公职;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婺源县江湾镇晓起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文华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年至2023年,汪文华以虚开发票等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归还个人贷款等。汪文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以上8起案例,既有典型的“四风”问题,又有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突出问题,不少违纪行为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有的心存侥幸,罔顾专项整治的“三令五申”,顶风收受茅台酒;有的把考核评判权当做吃拿卡要的筹码,破坏公平公正,加重基层负担;有的利用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便利”,把岗位和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和工具,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身处“一把手”等关键岗位,不认真担当尽责,贪图个人享乐,甚至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抵御不住“围猎”的攻势,在灯红酒绿的饭局中迷失了自我,最终由风及腐、风堕腐成。
通报强调,作风问题不是小事小节,蜕化变质往往从一瓶酒、一条烟、一顿饭开始,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进而破坏党的形象、污染政治生态、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高度警惕风腐交织的现实风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贯通推进整饬作风、惩治腐败,坚决澄清各种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赢得群众支持、促进事业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严到底,彻查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套取资金送礼等节日顽疾,重拳纠治浪费国家资财、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以同查破解不正之风隐形变异发现难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链条。要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拓展整治成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清风正气就在身边。